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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认定工程造价鉴定计价标准﹣英兰公司与林某公司、某行庄河支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常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鉴定依据计价标准问题提出: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中,一方主张定额计价,另一方主张清单价或者市场价,法院如何确定计价标准?裁判要旨:合同中约定"人工及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网刊价的平均值执行"属于对价款约定不明的情形。在约定不明的情形下,对于人工费调整标准的确定,应当着重考虑公平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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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法律关系中转承包人的权利行使界限(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法律问题】发包人能否基于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对抗转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请求权?甲说:履行辅助人说;该说认为,转承包人应定位于承包人所使用的辅助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义务的人,为民法理论上的履行辅助人。虽然基于司法政策考量,该履行辅助人能够取得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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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承发包双方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地定额计价确定——上海同固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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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案工程即便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可以主张以《承包施工合同书》的约定工程款结算方式为参照结算工程价款——湖南省永州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潇湘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裁判要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但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特殊之处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就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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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审查1.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审查要点】基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定优先权属性,其不仅优于抵押权日优先顺位的产生不以登记为条件,时间先后亦不是判断是否优先的标准。此处"其他债权"是相对承包人享有的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教的债权而言,指工程价款之外的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句括发包人对外借款、贷款或者设备款以及其他需要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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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审查要点】基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定优先权属性,其不仅优于抵押权日优先顺位的产生不以登记为条件,时间先后亦不是判断是否优先的标准。此处"其他债权"是相对承包人享有的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教的债权而言,指工程价款之外的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句括发包人对外借款、贷款或者设备款以及其他需要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的全部债务。【规范指引】《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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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要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由承包人享有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原则上承包人有权作出放弃、限制等自由处分行为,但应以不违背法律创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宗旨﹣﹣保护建筑工人利益为限,如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规范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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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优先于优先受偿权【审查要点】基于对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的保护,在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注意事项】严格把握"商品房消费者"的概念,对"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日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可以理解为在案涉房屋同﹣设区市或者县级市范围内商品房消费者名下没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商品房消费者名下虽然已有一套房屋,但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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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包含劳动保险费用,如果承包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缴纳涉案劳保基金,在结算时应当从欠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湖南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宏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相关规定,工程造价包含劳动保险费用。本案中,由于桔洲公司与正泰公司签订的两份承包合同均被认定为无效,亦无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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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某方设计公司、某中环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审理法院:一审: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19)辽0204民初10000号;二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2民终8653号裁判观点:法院认为,关于案涉增项工程款数额如何确认,某中环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已将增项部分的结算书报送给某方设计公司,某方设计公司曾在2019年3月21日的回函中承诺案涉工程增项工程款结算审计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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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房地产法律顾问律师-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借用承包人银行账户走账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认定-美雅公司与长利兴公司、清远农商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借用承包人银行账户走账,承包人收到通过银行监管账户划转的标注用途为工程款的款项后,依其与发包人的约定,又将款项支付给发包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的,相应款项性质应当认定为工程款。在此情形下,发包人与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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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品价格基础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而工程劳保费是工程造价的构成部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相关规定,工程造价包含劳动保险费用。劳动保险费用系工程造价的一部分,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建筑行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按建筑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劳保基金。劳保统筹基金从建筑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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