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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于
年_月___日签订的合同编
号为 Kx - ZxB -201x00003的《 xxx 项目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幕墙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解除协议。
一、幕墙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月日签订的幕墙合同于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幕墙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
二、幕墙合同价款
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现场工程量及进货材料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盘点核算,确认幕墙合同项下扣除乙方承担费用后,甲方应付乙方的含税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万元(大写:__)(暂定,材料以最后实际移交数额为准),应付工程价款及乙方承担费用组成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万元确认金额
计价项目
乙方已完成的施工现场总工程量及工地现场材料总价运输费)
乙方移交甲方的 A 工厂、 B 工厂已生产材料(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至 x 市及其下辖区县输费)
乙方移交甲方的 C 工厂已组装材料(单元板块)及库存材料(不含包装费、装车费、运 C 工厂材料包装费、装车费
设计费
措施费
计价项目
序号
续表
确认金额
管理费
清场费安全防护棚
。
乙方施工现场工人住宿费
1
图纸审图费
二
"
合计
备注:1.序号1、序号2、序号3项交付甲方材料的组成明细详见附件《交付材料清单》。
2序号2、序号3项材料确认金额暂按幕墙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或材料单价) x 双方盘点数量计算,实际按幕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或材料单价) x 甲方签收的乙方及 A 、8工厂实际装车交运的合格材料数量结算。甲方签收的乙方及 A 、 B 工厂实际装车交运的合格材料数量(以下简称甲方签收数量)计量规则:如甲方签收数量大于双方盘点数量的,则甲方签收数量按双方盘点数量计量结算;如甲方签收数量小于双方盘点数量的,则按甲方签收数量计量结算。
3.就序号3项材料,如甲方全部交由乙方托运至 x 市及其下辖区县,则甲方另付乙方30万元运费,如甲方部取任何费用。
4合计确认金额根据序号2、序号3实际结算金额相应调整。
分交由乙方托运,则甲方另付乙方6000元/车(13.5米大货车)运费,如甲方自请车辆运输,则乙方不收
三、双方履约经办人
1.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署页载明的联系人为双方就该合同解除协议的履约经办人。双方履约经办人负责按本协议完成约定事项的对接、落实工作。
2.联络电子邮箱。
甲方履约经办人电子邮箱:乙方履约经办人电子邮箱:四、清场安排
协议生效后7日内,乙方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全部清场工作并将施工现场交还甲方,将双方确认的交付甲方的工程现场乙方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及乙方安装的施工吊篮、卸料平台、单轨吊(单轨吊轨道除外)等施工机具拆除并运离施工现场。清场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如有超支,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五、材料及资料交付约定
1.附件中交付甲方的材料,由甲方根据其工程需要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或分批次提货,其中位于 A 工厂、 B 工厂的材料,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提货完毕,位于 C 工厂的材料甲方应在年月日前提货完毕。 A 工厂、 B 工厂的所有材料由乙方安排完成发货(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对此承担逾期或不能发货的法律责任。
2.材料提货前,甲方履约经办人应通过电子邮件向乙方履约经办人发出书面提货通知扫描件,提货通知应载明提货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提货时间、到货地点等信息。乙方应根据甲方提货通知要求安排发货事宜,材料装车前需经甲方履约经办人查验合格并由双方履约经办人签署交货单,经甲方履约经办人查验合格的材料乙方应妥善包装后装车交运,材料查验标准及包装标准按幕墙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乙方交验材料前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原件给甲方。
3.玻璃幕墙单元板块甲方存储摆放所需堆放架由乙方免费随车附送。
4.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将幕墙合同项下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模图、设计文件、下料单、工艺图等)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针对幕墙合同项下工程所开的铝材模具使用权交由甲方。
六、付款
1.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万元价款。2.附件《交付材料清单》载明的材料全部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价款。
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序号1、序号2、序号3项开具材料发票,其余项开具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应履行的本协议义务。
七、幕墙合同履约担保事项处理
在附件材料全部到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幕墙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万元,并且乙方就幕墙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履约保函失效。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个工作日的,甲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含税工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根本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成清场,应每日承担逾期清场违约金5万元整,逾期达到3日仍未清场完毕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清场,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违约金。
担,乙方自愿按本协议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含税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根本
3.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成果、铝材模具使用权、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每日承担逾期交付违约金5万元整,逾期达到3日仍未交付完毕的,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按本协议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含税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根本违约金。
4.乙方任何批次逾期发货,每日按逾期发货对应金额的1%o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5日仍未发货的,甲方有权取消该逾期批次提货并拒付该批次货款,乙方逾期发货达到两次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取消后续所有提货并拒付未提货之货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按本协议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含税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根本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由甲、乙双
方签订于 x 市 x 区 x 路 x 号。
2.幕墙合同系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本协议项下载明的甲方应付乙方的含税工程总价款为双方确认的乙方就幕墙合同所应获得的全部价款,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不再进行任何调整。本协议不受幕墙合同效力影响。
3.本协议约定适用的幕墙合同相关约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不因幕墙合同解除而无效。
十、其他
1.本解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即生效。
2.本解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交付材料清单
(以下无正文)含税工程总价款为双方确认的乙方就幕墙合同所应获得的全部价款,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不再进行任何调整。本协议不受幕墙合同效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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