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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单位被限消后,法人、主要负责人等可以因私消费个人
作者:曹敏 日期:2023-09-21浏览:0
单位失信,不得将法人、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意见》明确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人民法院发现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可能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进行自查并作出相应处理;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存在错误的,应当责令其及时纠正,也可以依法直接纠正。
——单位被限消后,法人、主要负责人等可以因私消费个人财产
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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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意见》明确,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 同时《意见》还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此外,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下一篇: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意见》明确,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 同时《意见》还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此外,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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