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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资的概念及计价
3.1.1材料物资的概念及分类
材料是构建所有建筑产品的物资基础,是工程成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建造过程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消耗,构成材料成本。建筑施工企业的材料种类繁多,按其在施工中作用和存放地点不同,可分为以下3类。
(一)原材料
原材料指企业用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而存放在仓库的各种材料,包括主要
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其他材料等。
(1)主要材料是指用于工程施工并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如黑色金属材料(如钢材)、有色金属材料(如铜材、铝材)、木材、硅酸盐材料(如水泥、
砖瓦、石灰、砂、石等)、小五金材料、电器材料、化工原料(如油漆材料等)。
(2)结构件是指经过吊装、拼砌或安装即能构成房屋建筑物实体的各种金属的、钢筋混凝土的和木质的结构件和构件,如钢窗、木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等。
(3)机械配件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替换、维修用的各种零件和配件,以及为机械设备准备的各种备品备件,如曲轴、活塞、轴承、齿轮、阀门等。
(4)其他材料是指不构成工程实体,但有助于工程形成或便于施工生产进行的各种材料,如燃料、油料、催化剂、石料等。
(二)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但价值逐渐转移的各种材料,如模板、挡板、架料等。其中,部分周转材料由于使用期限较短、单位价值较低,更换频繁,为简化手续,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视同材料对待,列为流动资产,以流动资金为其资金来源,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例如:铁锹、铁镐、手推车等生产工具;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办公桌椅等管理用品。
(三)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是指委托加工中的各种材料和构件,使之成为具有另一种性
能和用途而发出的材料。如将铝锭发交外单位加工制造铝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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