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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程纠纷律师法律顾问办理上诉甘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3-06-17浏览:0
案件名称:甘肃某建、机械某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审理法院:一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甘民一初字第18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612号
裁判观点:本案中,案涉四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甘肃某建与机械某院有限公司所签订,星某机床公司并非案涉合同当事人,其与甘肃某建之间并没有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没有直接对甘肃某建付款的合同义务。实际施工人系在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劳务分包人,是保障农民工利益而设置的制度。本案中,甘肃某建与机械某院有限公司合同合法有效,且其是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并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失效)第26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的条件,甘肃某建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星某机床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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