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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劳务作业分包人既可以是总承包人、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过发包人或者总承包人、承包人的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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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主张权利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下,存在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作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中的承包人之间的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通常来说,合同具有相对性,实际施工人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是,实践中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即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时往往因多种原因(包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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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当依照合同纠定提供助,设计所需要的条件。为确保察,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发包人版兰提交的余件包精以F儿力面-是械件条件,包括助嘛人,设计人开展助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例如,为期人业全作产提供条件并女付全生产防 护费用,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居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楼口和青苗嫩偿等,并承川相关费川。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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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依赖于发包人按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如果发包人未依约履行其义务,就会影响建设工程进度,导致建设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应当由发包人自己承担。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应当由发包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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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律师曹敏/关于采取招标方式或者拍卖、网络拍卖等方式订立合同的相关规定1、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确定合同内容。3、采取现场拍卖、网络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拍卖师落锤、电子交易系统确认成交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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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按工程造价形成划分,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均为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应列支的各项费用,即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在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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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习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此为本司法解释所明定,自无疑问,但问题在于,与任意性规范不一致的交易习惯应如何处理?所谓任意性规范,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规范。任意性规范允许当事人在法律的限度内自由地为一定意思表示,产生法律后果。3 例如,《民法典》第483条等包含“另有约定”或其他类似措辞的条文。属于任意性规范。其中,法律还直接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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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变更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变更,在实际中即表述为工程量清单变更,依据《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第9.5.1条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第9.3.1条规定: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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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与直接费的关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5条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同时明确“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2003版)文件中,也有直接费的概念。但上述两文件,分别被2013年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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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商事审判中,事实查明是核心,而举证责任承担问题是事实查明的前提。交易习惯的举证责任取决于交易习惯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有学者认为,如果人民法院是在《民法典》第142条的意义上使用习惯,交易习惯的功能是解释和补充合同,那么习惯仍然是一个事实问题,德国、美国即如此认为。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1-205条(交易过程和交易惯例)规定,交易惯例指在一个地区、一种职业或行业中常为人们所遵守,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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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方主张按照词句的通常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可能影响该条款效力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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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提供勘察、设计所需要的资料。为了确保勘察、设计的正常开展,确保勘察安全和勘察、设计质量,发包人应当提交勘察、计所需要的材料。实践中,发包人应提供的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发包人还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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